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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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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宁文化旅游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一)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市场管理所,共1名

招聘岗位:文旅产业研究,共1名。

(二)上海市长宁民俗文化中心,共1名

招聘岗位:文旅融合活动策划,共1名。

(三)上海市长宁区图书馆,共1名

招聘岗位:信息资源建设,共1名。

(四)上海市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共3名

招聘岗位1:沪剧演员,共2名;

招聘岗位2:舞台美术,共1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一招聘岗位简章)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至2021年5月10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二)身份证(正反面);

②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④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

本次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招聘条件中具体岗位要求,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本人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资格审查

初步筛选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

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考官提问、专业考核等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如有进入名单的考生未能通过体检或考察程序,或者考生个人提出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保留按照考试总分递补同岗位其他考生的权利。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同步公示。

(七)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相关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常住于中高风险地区(以考试期间政府公开发布清单为准),或考前14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书面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进入考场。

七、联系方式

政策及考务咨询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252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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